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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

来源: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:广州刑事律师时间:18-08-05

  摘要:一些女性犯了严重的罪行而被判了死刑,但是一些罪犯却在判刑之后发现了怀孕的情况。罪犯怀孕的情况并不少见,这种情况也是非常棘手的问题,被判死刑的罪犯如果发现怀孕了,死刑大多是不会执行,因为法律是有人道主义的,对于孕妇大多是有轻判的处罚规定,下面就跟小编了解一下孕妇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。

  一、孕妇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

  绝对不执行,不需要生完孩子就必须改判.

  二、法律规定

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

  (法释〔1998〕23号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)

  第三百四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,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停止执行,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,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:

  (一)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;

  (二)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,可能需要改判的;

  (三)罪犯正在怀孕的。

  前款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规定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,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;由于前款第(三)项规定的原因停止执行的,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。

  根据该条规定,罪犯正在怀孕的就必须停止执行,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。至于什么时间什么原因怀孕的法律没有规定,那么就不是问题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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