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挪用公款200万怎么判

来源: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:广州刑事律师时间:18-08-25

  摘要:挪用公款200万怎么判?需要看对于这笔款项的用途是什么,并且有没有归还。如果是作为个人使用没有归还的,那么是被判为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,若是案件辩论结束的时候,这笔款项还没有归还,那么是有着被处以无期徒刑的可能性的,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。

  一、挪用公款200万怎么判

  应分不同的情形:

  1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数额在200万,进行非法活动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法庭辩论结束前不退还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  2、挪用公款数额200万,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法庭辩论结束前不退还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  3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数额200万,超过3 个月未还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法庭辩论结束前不退还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  各省的具体数额标准不同,参照地标准。

  具体判多少刑期,由法院根据案件的量刑情节与公诉意见、辩护意见确定具体刑期。

  法律依据:

  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进行非法活动的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,是挪用公款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  挪用用于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,从重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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